期貨「11亞迪02」票面利率不調整和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三次提示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07:201、根據《比亞迪(002594,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發行人」)有權決定在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債券簡稱:11亞迪02,代碼:112190,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存續期間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債券在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為6.35%,在本期債券第3年末,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以及當前的市場環境,本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仍維持6.35%不變。2、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公司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後,債券持有人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回售給發行人,或放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而繼續持有。3、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4、回售申報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1日和2016年8月12日。5、回售資金到賬日:2016年9月23日。6、投資者參與回售等同於以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賣出持有的「11亞迪02」.截至2016年8月11日,「11亞迪02」的收盤價為107.28元/張,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投資者注意風險。7、投資者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2日期間利息。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債券簡稱及代碼:11亞迪02(112190)。3、發行總額:人民幣30億元。4、票面金額及發行價格:本期債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5、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6、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存續期間的第3年末上調本期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調整幅度為0至100個基點(含本數),其中1個基點為0.01%。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駛利率上調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7、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本公司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付息日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債券按票面金額回售給發行人,或放棄投資者回售選擇權而繼續持有。本期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8、票面利率: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6.35%。9、起息日:2013年9月23日。10、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23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11、兌付日:2018年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6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2、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3、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信用評級報告》(信評委函字[2013]023號),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跟蹤評級報告(2014)》(信評委函字[2014]跟蹤104號),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維持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維持為AA+。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跟蹤評級報告(2015)》(信評委函字[2015]跟蹤130號),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維持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維持為AA+。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跟蹤評級報告(2016)》(信評委函字[2016]跟蹤160號),公司主體信用等級上調為A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上調為AAA。14.上市時間及地點:於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期債券利率調整情況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為6.35%,在債券存續期前3年保持不變。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公司選擇不上調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即2016年9月23日至2018年9月23日)的票面年利率維持為6.35%不變。 三、本期債券回售實施辦法1.投資者回售選擇權:投資者可選擇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2、風險提示:投資者參與回售等同於以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賣出持有的「11亞迪02」。截至2016年8月11日,「11亞迪02」的收盤價為107.28元/張,投資者參與回售可能會帶來損失,請投資者注意風險。3、回售申報日: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2日。4、回售價格:人民幣100元/張(不含利息)。以10張(即面值1,000元)為一個回售單位,回售金額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且不少於1,000元。5、回售申報方法:投資者可選擇將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給本公司,在回售申報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回購申報,當日可以撤單,當日收市後回售申報一經確認,不能撤單,相應的債券將被凍結交易,直至本次回購實施完畢後相應債券被注銷。如果當日未能申報成功,或有未進行回售申報的債券余額,可於次日繼續進行回售申報(限申報登記期內)。6、選擇回售的投資者須於回售申報日進行申報,逾期未辦理回售申報手續的視為投資者放棄回售,同意繼續持有「11亞迪02」並接受上述關於不上調「11亞迪02」票面利率的決定。7、回售部分債券兌付日:2016年9月23日。發行人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為申報回售的投資人辦理兌付。 四、回售部分債券付款情況1、回售資金到賬日:2016年9月23日。2、回售部分債券享有2015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2日的期間利息,票面利率為6.35%。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債券派發利息為63.5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0.8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57.15元。3、付款方式:本公司將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報結果對本期債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該回售資金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統進入投資者開戶的證券公司的登記公司備付金賬戶中,再由該證券公司在回售資金發放日劃付至投資者在該證券公司的資金賬戶中。 五、回售申報期間的交易本期債券在回售申報期間將繼續交易,回售部分債券在回售申報日收市後將被凍結。六、關於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繳納所得稅的說明(一)個人投資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如需獲取完稅證明,請於2016年9月30日前(含當日)填寫附件列示的表格傳真至發行人(見下文),並請將原件簽章後寄送至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 七、相關機構1、發行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傳福地址:深圳市龍崗區葵涌鎮延安路聯系人:李黔電話:0755-84208888傳真:0755-84202222郵政編碼:5181182、保薦人、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宜蓀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2層、15層聯系人:楊矛電話:010-58328888傳真:010-58328764郵政編碼:100033 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2012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廣場22-28樓郵政編碼:518038 特此公告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8月11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債券付息公告下一篇債轉股下半年或加速落地 退出機制亟待明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