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工業:說明有關105/08/11工商時報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1
2.公司名稱:和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
針對有關8月11日工商時報B4版所載有關[和大上半年EPS 2.4元同期新高]全年每股
獲利逾5.5元新猷有望......法人看好和大第4季營收有攻上15億元新高的機會,全年
EPS從5.5元起跳,再創新高。.....等內容。係為媒體法人臆測,特此澄清。其他有
關本公司營運概況與財務資訊,本公司將定期依規定程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以作為本公司對外資訊公告之窗口。特此聲明。
7.發生緣由:說明有關105/08/11工商時報B4版之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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