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聲陳冲廢房屋稅論 李同榮批財政部反撃太過粗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8 12:31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院長陳冲一篇「房屋稅不可增只能廢」的投書,引發熱烈討論,全球不動產流通協會理事長、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李同榮今(18)日指出,課徴房屋稅是否違憲尚待釐清,但房屋稅的稅基疊床架屋是事實,陳冲撰文房屋稅制「應廢不應增」,財政部馬上發新聞稿反撃,他認為,財政部的澄清與反擊是混淆視聽、避重就輕,模糊了現行稅制不合理的焦點,過於粗糙。
李同榮表示,陳冲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歷任行政院長、金管會主委與財政部次長,擁有深厚法學素養與財經背景,他的論述中明確指出稅基不合理的所在,而財政部卻避重就輕隻字未提,且全盤否定。
李同榮認為,課徴房屋稅是否違憲,這是嚴肅的法令問題有待釐清,但房屋稅基存在不適時宜的公式設計的確是事實,陳冲指出的不合理房屋稅制言之有理,但就算主張廢除房屋稅,其實也應有完整取代的配套措施。
對於陳冲所提,錯誤的稅基如再加上過高的稅率,有侵蝕財產本體之虞,是一個侵害基本人權的議題,李同榮也表示支持,因為稅基提高就要考慮稅率降低,不能完全比照國民所得比我們高2倍,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比我們健全的先進國家。
他也支持陳冲所指的房屋稅基中路段率確有重複課徴地價稅的不合理處,但地方政府明知路段率不合理,卻仍然藉法令之周全而大幅調高稅基,這是搶錢與貪瀆行為,財政部不能藉法呼籠民眾,混淆視聽。
李同榮指出,不合時宜的房屋稅與地價稅應廢除,重新合併為「房地稅」,他建議依房地市值總價,實價課徵合理稅率(因稅基總價提高,稅率應全面降低),並依屋齡折舊年限,訂遞減稅率;依持有年限長短,訂優惠稅率;依自用丶非自用及持有戶數,分別課徴合適稅率,未來「房地稅」=房地總市價 x適用稅率x 屋齡折舊率(1-折舊率x折舊年數) x持有期優惠率(1-優惠稅率x持有年數)。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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