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隊:更正申報104年8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2 17:41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22
2.公司名稱: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更正申報104年8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料如下:
永發小客車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原為0(仟元),更正為20,000(仟元)
本公司合計原為345,000(仟元),更正為365,000(仟元)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
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申報104年8月資金貸與明細表資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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