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代重要子公司橋椿金屬(珠海)有限公司公告監事異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9 18:19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4/01/0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永富/橋椿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協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因應大陸公司法規定,需設置監事。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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