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六國南海糾紛背後 國際法已無能為力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30 15:20
媒體人黃忠清撰文指出,國際法對南海紛爭無關重要,而海洋公約的運作方式也稍有不同,因為其中也指出,被發現的土地屬於「無主之地"(terra nullius),即不屬於任何國家,沒有國家可以對其行使主權。因此可以說,任何國家在不受挑戰的情況下控制無主之地,即可以排除其他所有國家,擁有該地主權,理由是其他國家「放棄了它們的挑戰權。在這樣的規則下,沒有國家甘願冒險「放棄"其權利。這篇文章具有一定參考意義。
亞洲六國的南海領土主權糾紛,說到底是和三個學術領域有關──歷史、地理和法律。
大多數涉及主權爭議的島嶼、岩石、島礁和沙洲都無人居住,部份即使在退潮時也處於水面之下。它們總面積只有區區幾平方公里,但卻分布在2百萬平方公里海域,處於中國的「九段線"范圍內。中國大陸、汶萊、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和台灣都聲稱擁有這些群島及附近海域的全部或部份主權。
此情況在南海海域形成近乎動盪的氣氛,只要稍有動靜,就很可能擦槍走火。
這令該區形勢極為復雜,即使聯合國常設仲裁法院快將就南海問題作出裁決,可能也無濟於事。
南海糾紛並非只涉及領土和國家榮譽,也關乎國家對周邊海域及海床的天然資源專屬權,以及對行經區內的他國船只及飛機的管控權。全球幾條最繁忙、最重要的海上航道都在南海區內。
美國海軍學院東亞軍事及海軍歷史教授余茂春表示,所有主權聲張國都利用上述三個或其中一兩個學術領域,以支持自己的論據。但最終,糾紛的症結在於:一個國家如何才有資格擁有南海部份島嶼的合法主權?
余茂春稱,中國以古代文獻作為歷史證據,菲律賓、馬來西亞及其他國家以地理位置鄰近為由,越南則表示自17世紀以來已積極管理及統治該區,因此理應擁有這些島嶼的主權。
中國表示,這些島嶼早於公元前四世紀已見於中國古代文獻,如《逸周書》、《詩經》、《左傳》和《國語》,盡管當中僅將南海地區泛稱為「南土"的一部分。
中國以歷史、邏輯及法律支持其南海主權聲張
中國歷史學家表示,唐代(618–907)至清代(1644–1912)期間,對這些島嶼有不同的命名。
民國時期,政府在1930年代進行測量後,將291個島嶼、島礁和海岸繪入地圖,1947年刊印顯示九段線的地圖。
1949年建國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承傳了中國民國的主權聲張。 1958年,中國發表聲明,宣稱九段線內的海域為領海,包括南沙群島。北越當時的總理范文同向時任中國總理周恩來發送外交照會,表示北越支持中國的立場。
國際法庭下月將就菲律賓挑戰中國南海主權聲張一案宣判。目前中國正展開外交及公關活動,期望在法庭作出判決前爭取其他國家的支持。
今年5月9日,中國發表長篇文章,由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傅瑩及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合着,當中解釋了中國的立場。文章稱,南海島嶼和周邊海域最先由古代中國人發現、命名及使用,並由歷代王朝管理,自古以來就被視為中國固有的領土和領海,眾多歷史文獻、地方志和地圖都印證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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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同時在美國《國家利益雜志》(The National Interest)及《中國新聞周刊》發表。文中指出包括美國在內的國際社會自古就承認中國對這些島嶼的主權,直至最近態度才有所改變。
但夏威夷檀香山亞太安全研究中心(Asia-Pacific Centre for Security Studies)教授莫漢•馬利克(Mohan Malik)說,以法學證據角度來看,大多數國際法律專家都認為中國以歷史為由聲稱擁有南海主權,無疑暗示全面的主權和他國的認同是一代傳一代的,因此站不住腳。
北京政策分析及顧問公司China Policy研究經理本傑明.赫斯科維奇(Benjamin Herscovitch)表示,中國仍未厘清九段線領土聲張的意思。他提出幾個問題:中國是否主張九段線內的海域都屬於中國領土,或僅限於此范圍內的島嶼及其他地理特征?應如何看待這種主張與中國加入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間的關系?九段線內的海域屬於領海,還是專屬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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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科維奇也是亞洲外交及安全問題的專家。他說,越南也利用歷史文獻支持己方的論據,表示擁有文件可以證明越南自17世紀以來,就積極管理西沙及南沙群島。
南海另一個主要的主權聲張國是菲律賓。該國以地理位置鄰近南沙群島,作為擁有該區部分海域主權的主要理據。菲律賓和中國都聲稱擁有黃岩島主權──該島距離菲律賓160公里,距中國800公里。馬來西亞和汶萊也聲稱擁有南海主權,理由是該區位於其各自的專屬經濟區內。
康奈爾大學政府學副教授艾倫•卡爾松(Allen Carlson)表示,多個國家都在法律上對南海作出互相沖突的聲張,對歷史的說法也各有不同,同時積極提高海軍實力,民族主義情緒也在升溫。他說,此情況在南海海域形成近乎動盪的氣氛,只要稍有動靜,就很可能擦槍走火。
中國將救援船部署在南海具爭議海域,借此提高該區的民事力量,並加強其主權聲張。
余茂春表示,在各個主權聲張國當中,以中國的理據最為薄弱,因為一個國家不能以歷史文獻提及過某些遙遠地區,作為今時今日擁有主權的主要理據。他說:「馬可孛羅在13世紀也向意大利人提到過中國,難道意大利可以以此聲稱擁有中國主權?"
在南海有利益的主要沿海國家都簽署及批准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應有助相關法律框架在區內實踐。然而,法律及領土糾紛仍不止息。
余茂春說,現代國際海事法和領土管轄權規定,對積極管治的政體及地理上連貫的地域較為有利(大陸架的天然延伸便是一例)。
與其他國家不同,中國的主權聲張並非如1982年海洋公約法所訂明,以擁有特定島嶼或其他地理特征的主權為基礎,而是基於中國2009年正式向聯合國提交的歷史地圖。該地圖列明九段線的位置:從越南東岸以下延伸到印尼以北海域,繼而向北伸展至菲律賓西岸。許多專家認為,1982年的海洋公約列明以歷史為理據的聲張屬無效,而九段線聲張有違此原則。
中國可以如何確立南海主權聲張
但赫斯科維奇表示,國際法對南海紛爭無關重要,而海洋公約的運作方式也稍有不同,因為其中也指出,被發現的土地屬於「無主之地"(terra nullius),即不屬於任何國家,沒有國家可以對其行使主權。因此可以說,任何國家在不受挑戰的情況下控制無主之地,即可以排除其他所有國家,擁有該地主權,理由是其他國家「放棄了它們的挑戰權。在這樣的規則下,沒有國家甘願冒險「放棄"其權利。
中國有效控制大多數島嶼,不過在占據南沙群島方面,則屬於遲來者。
新美國安全中心(Centre for a New American Security)亞太安全項目高級研究員米拉•芮普-胡柏(Mira Rapp-Hooper)說,二戰後,台灣最先占據南沙群島的一個島嶼,之後菲律賓、越南及馬來西亞也有同樣的行動,它們全都在各自聲稱擁有主權的土地上興建哨站和跑道。而中國要到1980年代才開始派出人員,占據該區的島嶼和島礁。
2012年以來,西沙群島的所有島嶼均由中國控制,而南沙群島則分別由中國大陸、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控制,台灣則控制其中一個島嶼。
亞太安全研究中心教授亞歷山大•伍文(Alexander Vuving)於5月6日在《外交家》雜志發表的文章稱,越南在南沙群島占有21個島嶼及島礁,菲律賓、中國及馬來西亞則分別占了9個、7個及5個。
有評論認為,主權問題無法根據國際法解決,也不屬於聯合國仲裁法庭的司法管轄權之內。
赫斯科維奇稱,中國將繼續鞏固其對南海大部份地區的控制。然而,在軍事力量的范疇,中國既有決心也有實力;面對此等情況,國際法大體上是無能為力的。"(文章來源:南早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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