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原藥:公告本公司一○五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及 辦理減資債權人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29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與配合公司未來營運發展,於105年6月29日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105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
A 減資金額:新台幣531,467,230元整。
B 減資前股份:普通股75,923,8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公開
發行上櫃股份17,703,891股及私募58,220,000股」。
C 銷除股份:普通股53,146,7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公開發
行上櫃股份12,392,723股及私募40,754,000股)。
D 減資比率:70%,每仟股換發新股300.00000921股。
E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7,771,680元。
(分為公開發行上櫃:53,111,680元及私募:174,660,000元)。
F 減資後股份:普通股22,777,1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公開發
行上櫃股份5,311,168股及私募17,466,000股)。
G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計算至元為止)給付予該股東,
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減資換發之股份
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2)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公告減資事宜,
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所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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