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三法」修法 增列50噸小船罰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28 17:06
歐盟可能即將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紅牌禁止漁產品輸出,民進黨行政立法協調會今晚再次針對「漁業三法」的修法達成共識,因應台灣漁船噸位較小,因此針對重大違規的罰則,增訂未滿50噸的漁船,將可處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根據今晚達成的修法共識,有關漁船犯有重大違規或遭禁止而強行出港、沒有依照期限直航到指定港口的罰則,將維持行政院版文字,其他條文也多回歸外交部及農委會和歐盟所協商的版本。
行政院強調,雙方達成共識要在立院本會期結束前,完成「漁業三法」的修法。同時行政院也會成立跨部會小組,加強落實打擊IUU非法漁業活動的具體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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