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IPO前涉嫌隱瞞資訊 佐克伯恐吃官司
鉅亨網薛景懋 外電報導 2013-12-19 15:50
美國聯邦法院昨(18)日公開表示,臉書(FB-US)執行長佐克伯(Mark Zuckerberg)將面臨官司訴訟,因去年臉書公開募股(IPO)前,涉嫌隱瞞市場預測誤導投資人,佐克伯與數十家銀行恐吃上官司。
外電報導,美國曼哈頓區聯邦法官Robert Sweet指出,投資人可控告臉書在IPO前未揭露內部消息,關於漸增的手機行動裝置與公司產品決策,恐將導致營收下降。
聯邦法官Sweet說:「臉書當時所公開的投資風險警告,誤導投資人認為只是可能潛在的狀況,但事實上臉書早已將資訊具體化。」原告認為,臉書不實的陳述,可能、也確實誤導投資人評估公司前景與近期營收。
臉書在公開聲明中表示,此項官司缺乏法律依據,希望公開所有事情來龍去脈。
臉書IPO時股價定在每股38美元,在2012年5月上市第1日上衝至45美元,但很快地跌破IPO時的38美元,股價在那維持大略不變超過1年的時間。
投資法人中,包括美國阿肯色州、加州、北卡羅萊納州的養老基金都表示,臉書在IPO申報書件中隱瞞重大訊息,卻提供承銷商作為分析資訊。
IPO投資人意圖向臉書討回投資虧損,不論是已賣出或者現在仍然持有的部分,2012年4月臉書股價甚至跌入17.55美元的谷底,遠低於當時IPO的價位。
此訴訟並非直接裁定詐欺,但有超過40位被告,其中包含臉書營運長Sheryl Sandberg,主要承銷商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Group)、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Co.)等。
昨(18)日,臉書股價上漲0.71美元,收盤價為55.57美元。臉書本周已被列為標準普爾500指數成分股,走出IPO時的陰霾。
臉書:無法律依據?
在法院文件中提到,被告辯駁臉書內部消息仍未具體化,因此,臉書沒有義務要公開這些資訊,況且,臉書現在經營狀況已超越當時推測。
被告強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其他法院曾表示,營收預測並不需在IPO前公開,因為臆測性質過大且不可靠。
原告委任律師由Bernstein Litowitz Berger & Grossmann和Labaton Sucharow律師事務所擔任。
Labaton Sucharow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Thomas Dubbs表示,兩家律師事務所對於聯邦法院完整且詳細的陳述感到滿意,將會大動作告發臉書及其他承銷銀行。
Dubbs說:「美國的證券法律允許IPO投資人追討股票賣出的損失。」
臉書近期股價已走出IPO失利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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