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飛進物流業?問題比答案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8 08:17
當亞馬遜CEO Jeff Bezos在美國著名新聞欄目《60分鐘》上介紹其運用無人機運送包裹的創新構想時,不知他是否知道,在大洋彼岸的中國同行正在推動同樣的構想。
根據亞馬遜的計劃,運用無人機這一新業務,只需要半個小時便可將物品送至顧客家中,而順豐今年9月就已經開始內測的無人機運送,可實現誤差在2米以內。
DHL、谷歌、UPS等科技、物流企業測試或構想無人機運送的消息也紛紛冒了出來,一時間對這一新科技運用到現實的浮想聯翩。有消費者對用無人機運快遞做出了頗具代表性的設想:“有一天我們訂購一套剃鬚用具,不用再擔心長成原始人,在北京訂購一套上海倉的防曬霜,5小時內送到,徹底不用擔心曬成非洲土著”。
遺憾的是,這種設想目前距離現實實在太遙遠。最大的現實因素是,現行民用無人機的飛行距離飛行半徑,遠的不過幾百公里,而要實現精準到戶的無人機飛行半徑,往往只有幾十公里。出於對速度的追求多數無人機的裝載能力有限,要實現類似於遠距離大量運送的目標暫時還是幻想。
事實上,從亞馬遜公佈的信息來看,無人機的使用並非為了解決遠距離運輸,而是用於短距離內的精確投放。但即使是把無人機運送物品的距離放短一些,無人機飛行仍然要面臨許多障礙。
首先,無論是中國還是美國,目前對於無人機運送快遞並沒有專門的適用法律。根據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法,目前無人機的飛行實際是非法的,警用和技術測試目前使用無人機需要批准,這類飛行一年僅1400個。而針對無人機的專門的法律制定仍需數年時間。
如果不出意外,在中國的無人機飛行,未來也將由民用航空部門進行管理。因為一旦得以大面積使用,無人機運送自然會形成網絡,屆時肯定需要有監管部門做交通引導。但目前中國才走到對通用航空飛行進行政策制定的地步,涉及無人機的要求僅有“不得在國家重要目標和國家重大活動場所上空從事飛行”,以及“不得在空中禁區飛行”。
可以理解的是,對無人機運送物品的監管必然會出現,因為物流業的主要業務在人口稠密的城鎮。試想一下,如果無人機運送的是違禁或危險物品,或者無人機本身也出現技術故障,對於其飛行路途中經過的民居和區域會形成怎樣的威脅?而且運送物品途中又如何能保證貨品安全?
即使上述技術和法律障礙都得到了解決,用無人機運送貨品的必要性仍然需要考慮。亞馬遜的構想公開后就面臨一種質疑,相比較現有的傳統運輸方式,用無人機運送物品的成本是否太大?在物流企業不斷推出次日達、當日達甚至半日達的中國,有多少客戶需要用無人機運送一盒防曬霜或者一雙球鞋?即使考慮到物品運送的緊迫性,又有多少客戶放心使用無人機傳遞極其重要的檔案?
因此,和亞馬遜的計劃不同,順豐和UPS都表示,無人機技術並不計劃直接對接客戶,而是用於企業本身在不同運輸環節間的銜接,以節省時間成本。
而亞馬遜之所以考慮用無人機直接對接客戶的原因,可能在於美國的人力配送成本相對於中國高出不少,促使其提出使用無人機來減少快遞員僱用成本。
但這又會回到運輸能力的問題。可以實現精確定位的無人機載貨能力往往並不高,如果在各個運輸方式轉換的環節都要使用無人機,需要的無人機數量得多大?即便是退一步,無人機只用於各地物流中心到子倉庫的銜接,巨大的包裹量也意味無人機的數量訴求將非常可觀。
總體上看,無人機要被物流業所用仍需時日,即使實現商用,其對行業能生的影響也還要打個問號。
(肖夏)(編輯 王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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