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官裁定國安局電話記錄採集行動違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7 17:24
國際在消息(記者 呂曉紅):美國聯邦法官16日稱,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採集美國公民電話記錄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美國憲法,這也是自 “稜鏡門”監控醜聞曝光后美國民權組織首次獲得法律層面的認同,輿論認為這是對曝光“稜鏡門”醜聞的揭秘者斯諾登的一種支持。
16日,美國聯邦哥倫比亞地區法庭法官利昂就兩名美國公民起訴國家安全局大規模搜集民電話記錄一案發表長達68頁的裁決書,稱國安局的做法有可能違反了美國憲法修正案第四條。他國安局的這種行為缺乏足夠的理由,因為迄今為止政府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這一大規模的情報搜集項目成功地阻止了恐怖襲擊活動或企圖,更缺乏足夠的證據證明大規模採集民電話記錄的做法跟其它情報搜集手段相比能更快地防止恐怖活動。
不過,利昂法官並沒有立即宣佈最終的裁決結果,而是將判決延后。輿論認為這是為政府上訴提供了機會,也可以這是國安局在這起訴訟案中取得的唯一可以稱得上是成果的東西。
此消息一出來就成了各大媒體關注的焦點,電視評論員們紛紛表示這一裁決對於國安局來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因為之前還有一些民權組織就政府大規模監控項目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了訴訟,但國安局辯稱這些組織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自己受到了監控,因此最終未能立案。但這一次,利昂法官稱,英國《衛報》披露的‘稜鏡門’報導足以證明政府大規模監控行為的存在,意思就是這個報導就足以成為證據。
反對政府大規模情報搜集工作的民主黨參議員尤德爾對這一裁決表示歡迎,這跟他幾年前提出的觀點是一致的,因為大規模情報搜集不僅違反了憲法,也未能使美國更安全。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則稱正在研究利昂法官的裁決書。
美國國安局負責審查斯諾登泄密事件特別工作組的負責人萊吉特幾天前在接受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採訪時做出了考慮特赦斯諾登的表態,但他同時強調,只是他個人的觀點。萊吉特:“我個人的觀點是,沒錯,這事值得好好談談。我需要得到保證,剩下的資料能確保安全,而我所的保證的標準很高,不是僅僅做出口頭保證就行的。”
萊吉特相信,斯諾登手頭還有尚未泄露的機密檔案。本月初,英國《衛報》主編拉斯布裏傑在英國議會聽證會上,衛報刊登的美國機密檔案僅占斯諾登所泄漏檔案總數的百分之一。如果這百分之一的檔案就給美國添了這麼多麻煩,那麼可以想象,如果泄露更多機密檔案,后果可能會更加嚴重。
今年6月前國安局承包商僱員斯諾登向英、美媒體爆料‘稜鏡門’監控醜聞之后,國安局就成立了一個特別工作組進行調查。一些媒體先前報導稱,斯諾登竊取了大約170萬份機密檔案。但是據《紐約時報》報導,國安局可能永遠都沒法搞清楚斯諾登究竟竊取了多少機密檔案。因為他曾經工作過的國安局夏威夷基地跟其它基地不同,那裏還沒有配備最新的軟件,無法監控僱員的行動。此外,斯諾登在竊取資料時還用了其他同事的密碼登陸以掩蓋自己的蹤跡。因此國安局到目前為止還無法完全還原斯諾登提取機密檔案的路徑,也不清楚他到底入侵了哪些領域,又獲得了多少機密。
萊吉特在接受採訪時坦承,他的這種想法在國安局內部並沒有獲得一致的支持,國安局局長亞歷山大將軍尤其反對這種想法,稱對斯諾登不會姑息縱容。
亞歷山大:“我認為每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們不希望再出現類似的人拿另外一套檔案出逃但心裏明白有可能做成同樣的交易。
斯諾登因泄露美國“稜鏡”計劃被美國政府以間諜罪、非法偷竊美國政府財的罪名指控,任何一項指控成立他都將面臨10年監禁。斯諾登曾表示過,如果獲得特赦的話,他會返回美國。但是,美國輿論認為,斯諾登攜帶的機密檔案應當早就被其它國家的情報部門破獲了,他所造成的破壞跟國際媒體是否繼續披露已經沒有太大的關係。白宮發言人卡尼在當天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強調,美國政府的立場沒有改變,斯諾登必須盡快被遣返美國,接受法律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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