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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3日表示,證監會今日就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是證監會加快推進資本市場改革創新的重要舉措,是此前國務院發布優先股指導意見的重要配套檔案,辦法起草中堅持三項原則。一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考慮普通股和優先股股東權利平衡,二是堅持市場化原則,在制度設計上預留空間,滿足不同投資者需求。三是堅持平穩起步原則,從資訊披露、公司治理完善的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開始試點。
一、證監會初步劃定優先股發行公司範圍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3日下午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優先股,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其普通股為上證50指數成分股,二、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收購或吸收合並其它上市公司,三、以減少注冊資本為目的回購普通股的,可以公開發行優先股作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後,可公開發行不超過回購減資總額的優先股。
該負責人稱,經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優先股後,上市公司普通股不再屬於上證50指數成分股的,上市公司仍可實施本次發行。
二、證監會︰明年一月初公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13日表示,此次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時長2周,在這過程中,證監會會修訂相關配套規則,同時,將把市場相關的意見糅合到正式出台的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中,預計明年一月初公布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三、證監會回應境內上市公司在境外發行優先股事宜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周五下午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一些境內上市公司希望利用境外市場發行優先股,優先股試點發行管理辦法意見征求稿對此規定,注冊在境內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外發行優先股,應當符合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有關規定。
四、證監會︰優先股配套措施將充分考慮市場各方意見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13日表示,將花2周時間征集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的相關意見,與此同時,證監會會根據市場各方意見,著手起草與優先股配套的相關政策檔案。
五、證監會︰優先股合格個人投資者門檻為500萬元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13日表示,優先股合格個人投資者的門檻為500萬元。數額參照了中小企業私募債的投資者。
該人士還表示,優先股並不是穩賺不賠。優先股給公司治理帶來了復雜性,因此對於公開發行的公司也提出了一定的標準。
六、證監會︰優先股不是穩賺不賠、沒有風險的投資品種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13日表示,優先股並不是穩賺不賠,沒有投資風險的品種,優先股只是優先分配股息,一旦企業盈利不好,優先股也拿不到分紅,存在一定的投資風險。
七︰證監會︰優先股轉股設定條件是為了防止利益輸送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13日表示,優先股轉為普通股對價格作出限制,是為了平衡兩類股東的利益。為限制利益輸送,所以對價格作出限制。還有時間限制,是因為優先股是一個獨立品種,轉股時間過短,獨立性會受到影響。隨著試點的逐步推進,對此還會進一步評估。
此外,什麼情況下計為權益還是負債,由會計師根據相關規定作出判斷。
八、證監會︰擬準許境外上市公司在新三板發行優先股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注冊在境內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內發行優先股,參照執行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關於非上市公眾公司發行優先股的規定等,其優先股可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非公開發行。
九、證監會︰優先股必須在36個月之後才能轉成普通股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13日表示,優先股轉為普通股,有價格和時間方面的限制,其中,時間規定上必須滿足36個月之後才能轉股。
十、證監會明確優先股合格投資者範圍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13日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優先股合格投資者範圍包括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的理財產品,QFII與RQFII以及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投資者。
該負責人稱,優先股對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投資者的資產規模有一定要求,但不要求投資經驗年限。
為防止利益輸送,將發行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開發行的合格投資者範圍之外。(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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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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