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於新法上路,陸首檔「券商基金」獲批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精實新聞 2013-12-10 記者 顏廷容 報導
根據大陸的新基金法,只要是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機構等機構,均可按照《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依法申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資格。
另外,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東方紅新動力混合型基金獲批,是極具指標意義。第一,該基金為首檔由非基金管理人發行的基金產品,邁出基金管理人擴容實質性一步;第二,券商基金推出有望為公募基金業注入新的發展活力;第三,券商資管展開公募業務後,在業務種類和產品種類將更齊全,可投資人多層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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