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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105年5月30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6月20日證櫃債字第1050016478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 公司名稱: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陸億伍仟萬元整,依發行年期之不同分為甲、乙券;甲券發行總額新台幣壹拾參億伍仟萬元整,乙券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本公司債每張金額為新台幣壹仟萬元整。 三、 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甲券固定年利率1 %;乙券固定年利率1.25%。 四、 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甲、乙券均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每壹仟萬元債券付息,元以下四捨五入。 五、 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甲券為五年期,乙券為七年期。甲、乙券均為到期一次還本。 六、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七、 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借款。 八、 前已募得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新台幣78.5億元。 九、 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 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總額為1,020,000,000股,額定股份金額為新台幣10,200,000,00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1,018,988,963股,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10,189,889,630元整。(截至104.12.31) 十一、 公司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21,270,213仟元。(截至104.12.31) 十二、 受託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十三、 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四、 承銷或代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十五、 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不適用。 十六、 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七、 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 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九、 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 簽證機構:不適用。 二十一、 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 二十二、 預定募集日:本公司謹訂於民國105年6月28日發行,款券並於發行當日交付。 二十三、 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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