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矽力: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4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25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5846號函申報生效。 貳、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民國105年4月6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61,850股,訂於民國105年7月5日發放。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如下: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78,301,306股,每股面額10元,計783,013,06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61,85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18,500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78,363,156股,每股面額10元,計783,631,56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並給與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依本辦法規定交付信託或保管及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五、未達既得條件前股份權利受限情形: 1.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參與本公司之配股,不參加本公司之配息、現金增資認股及表決權等。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依約定立即將之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銀行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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