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金融宣佈在台灣發行美元優先票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8 14:39
單位:加幣,除非另作說明
TSX/NYSE/PSE: MFCSEHK:945
多倫多2016年6月8日電 /美通社/ --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Manulife Financial Corporation,簡稱「宏利金融」)今天宣佈,該公司已為其在台灣發行的本金總額為10億美元,利率為4.70%,並於2046年6月23日到期的優先票據定價。這次發行將根據2016年6月7日就宏利金融暫擱發售章程提交的補充文件進行。此優先票據的固定利率為4.70%,並將於2046年6月23日到期。
宏利金融財務長羅德表示:「這次發行正如我們最近在新加坡和美國完成的交易,是公司就融資管道多元化所推行的全球戰略的重要一環。我們對這次發行的市場需求、具有吸引力的定價及票據特色感到滿意。預計此次發行可將更進一步鞏固我們雄厚的資本水準,即使今年晚些時候可能須應付資金贖回,以及早前宣佈的渣打銀行香港養老金業務交易完成後,宏利的資本仍可維持優勢。」
宏利亞洲總裁兼執行長高瑞宏表示:「這次在台灣發行的票據的市場需求反映了宏利在亞洲的雄厚實力和品牌知名度,並提供了寶貴機會,讓我們能夠更進一步拓展與區內銀行夥伴的合作關係。」
宏利金融可於2021年6月23日以及其後每年的6月23日,以不少於30天、不多於60天的預先通知,按相等於本金金額100%的贖回價連同截至贖回日前(贖回日當日除外)的累計及未付利息,選擇全部(而非部分)贖回此優先票據。此優先票據將構成宏利金融的直接無抵押責任,並與公司現有及未來的所有無抵押和非後償債務享有同等受償權。
此優先票據並未且不會向中華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段定義的「專業投資機構」以外的任何認購者,直接或間接做出提呈、銷售或轉售。除轉讓給專業投資機構外,認購者不得出售或以其它方式轉讓此優先票據。
這次發行預計將於2016年6月23日左右完成。此優先票據以僅僅向專業投資機構發行債券的形式發行,並將向台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市及交易許可。有關許可預計將於2016年6月23日左右生效,而上市則須宏利金融滿足台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的所有上市要求。
法國巴黎銀行台北分行、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台灣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已被委任為這次發行的經辦人兼聯席帳簿管理人,而澳新銀行集團有限公司台北分行則被委任為這次發行的經辦人。
宏利金融打算將這次發行的淨收益用於一般企業用途。
這次發行的優先票據並未且不會按照1933年美國證券法修訂案或美國任何一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在美國進行登記。除非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及適用州或當地證券法的登記要求或有關交易不受此約束,否則不得在美國境內或向美國證券法規則 S 所定義的「美國人士」或就其帳戶或利益做出提呈或銷售。這次發行根據美國證券法規則 S 只限以離岸交易形式提呈給非美國人士。本新聞稿不構成在美國或此行為屬違法行為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對有關證券進行銷售提呈或認購遊說。
此優先票據不得直接或間接在加拿大境內或向任何加拿大居民做出提呈或銷售。
宏利簡介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領先的國際金融服務集團,提供高瞻遠矚的理財方案,幫助客戶作出重要理財決策。公司在美國以「John Hancock」的名稱營運,而在其他地區則以「宏利」的名稱經營。公司為個人客戶、團體客戶及機構客戶提供理財建議、保險以及財富與資產管理方案。截至2015年底,公司旗下約有34000位員工和63000位代理人,以及成千上萬的行銷合作夥伴,共同為2000萬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16年3月底,公司管理下的資產總值為9040億元加幣(約6970億美元),而在過去12個月支付給客戶的保障、利息及其他款項超過249億元加幣。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服務客戶逾百載。公司的全球總部位於加拿大多倫多,並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MFC」上市,在香港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
詳情請聯絡:媒體諮詢:Sean B. Pasternak,宏利(多倫多),電話:416-852-2745,電郵:sean_pasternak@manulife.com;Saijal Patel,宏利亞洲,電話:852-2202-1382,電郵:saijal_patel@manulife.com;投資者關係:Robert Veloso,宏利(多倫多),電話:416-852-8982,電郵:robert_veloso@manulife.com;Eileen Tam,宏利亞洲,電話:852-2510-5888,電郵:eileen_tam@manuli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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