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12豫園01」公司債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6 07:30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16日債券付息日:2016年6月17日由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於2013年6月13日發行的2012年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6月17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6月17日(「起息日」)至2016年6月16日期間的利息。根據《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有關條款的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2012年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2、債券簡稱及代碼:12豫園01(代碼:122263)3、發行人: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規模:人民幣5億元5、債券期限:本期公司債券為5年期固定利率債券6、債券發行批准機關及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13]357號文核准發行7、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5.20%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9、計息期限: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為2013年6月17日至2018年6月16日。10、付息債權登記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6月17日之前的第1個工作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債權登記日。11、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期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6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2、兌付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登記日為2018年6月16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公司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公司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年期利息。13、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18年6月17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4、信用級別: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期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為AA+。2016年4月,經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跟蹤評級,主體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為穩定;「12豫園01」信用等級為AA+。15、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3年7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證登上海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2012年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12豫園01」的票面利率為5.20%。每手「12豫園01」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52.00元(含稅)。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付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16日。2、本次付息日:2016年6月17日。四、本次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6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2豫園01」持有人。五、本次付息辦法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公司將在本年度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向個人投資者征收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期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二)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非居民企業(其含義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根據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行人本期債券利息應當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將稅款返還債券發行人,然後由債券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一)發行人名稱: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文昌路19號辦公地址:上海市方浜中路269號法定代表人:徐曉亮聯系人:邱建敏、周梧棟聯系電話:021-23029999傳真:021-23028593(二)聯席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名稱:摩根士丹利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樓75T30室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00號上海環球金融中心75層法定代表人:王文學聯系人:楊金林聯系電話:021-20336000傳真:021-20336046(三)聯席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名稱: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區曹楊路510號南半幢9樓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福山路500號26樓聯系人:葛正奇、陳海遙聯系電話:021-68761616-8266、8501、8309傳真:021-68765289(四)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聯系人:徐瑛聯系電話:021-68870114郵政編碼:200120本公告同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披露。特此公告。上海豫園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供應風險與需求疲軟拉鋸 油價短線震盪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支付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八期)國債利息有關事項的通知下一篇上海電力:關於2012年公司債券跟蹤評級結果的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