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金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請求財政部於106年 度以國有土地抵充股款作價增資本公司新臺幣420億元 ,用以轉投資子公司臺灣銀行。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5-26 18:40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5/2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請求財政部於106年度土地作 價增資本公司新臺幣420億元,全數資金將用以轉投資子公司臺灣 銀行。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已提報本公司105年5月26日第3屆第34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京華城:公告本公司一○四年度私募丁種特別股案,如未於法定期限屆滿前 召開董事會決議發行時,將不再募集下一篇臺銀:本公司董事張璠自105年5月20日解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