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5/24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一○五年第二次董事會會議保留之討論事項。(2)討論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3)對集團企業短期資金調度案。(4)銀行額度案(5)投資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