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國人賣房稅恐波及當地賣家 仲介態度謹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20 18:45
澳洲日報報導,一項打擊外籍業主逃避資本利得稅義務的措施也波及到了澳洲人,它強制200萬元以上的業主在賣房時證明自己的居留權,否則買家就必須把10%的房款交給稅務局。
從7月1日起,所有出售200萬元以上房屋的賣家,都必須獲得稅務局的完稅證明,證明他們在買房前是本地居民,即使他們從生下來就是本地人。如果沒有這份證明(書面證明可能需要一個月時間才能辦下來),賣家就只能收回90%的賣房款。
此舉最初的目的是打擊那些逃避支付資本利得稅的外籍業主,但因為增加了官僚手續,可能損害周轉率,以及在外籍買家的存在感已經減弱的時候進一步驅趕他們,而遭受抨擊。
頂尖法律機構警告:“這一舉措將給從外籍和澳籍業主手中購買澳洲房產的澳洲,帶來不確定性,延誤,以及沉重的行政負擔。”
悉尼中介莫妮卡·塗(Monika Tu)支持最新的稅收措施,但指出新規出台正逢海外購房者遭受較高的交易費用,以及面臨長達兩個月的FIRB審批。“現在對一些買家如同噩夢,等待時間太長,不確定性太多。”塗女士談到海外投資者市場說。
她說,現在的問題不是交易量下跌,而是購房者根本都到不了談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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