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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19 2.公司名稱:台欣生物科技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5/05/18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並於105/05/19下午15:30至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說明。 一、本公司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及因應未來發展需要,擬辦理減資銷除股份。 二、本公司目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 面額10元,分次發行。登記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50,952,420元,發行股份 35,095,242股。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累積虧損237,041,003元,擬依公司法第168條 規定辦理減資237,041,000元彌補虧損,銷除已發行股份23,704,100股,減資後實收 股本為113,911,420元。 三、本減資案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 日,股東依其股份持有比例每仟股減除約675.422股,即每仟股約換發324.578股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支付之(至元為止),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四、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新股上櫃日及其他未盡事宜,俟股東會 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告之。 五、本次減資相關事宜,嗣後如經主管機關修正、買回本公司股份或認股權之行使等 ,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減資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六、減資換發新股之期限及相關規定,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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