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共同聲明 譴責日本違國際公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9 12:08
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扣押我國籍漁船東聖吉十六號。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29號)就此事件在朝野協商後發表共同聲明,強烈譴責日本違反海洋法公約的公海自由,在公海對我漁民上銬、脫衣檢查,並強索一百七十萬元保證金,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害公海權益。(戎華儀報導)
立法院長蘇嘉全29號在院會中宣讀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
聲明中指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的定義是「漲潮時高於水面」或「自然形成陸地區域」,沖之鳥面積只有9平方公尺,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礁石,是島非礁,日本依國際慣例只能主張12浬、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
立法院院長蘇嘉全:『日本公務船違反國際慣例,恣意擴張經濟海域,在公海上扣補我國籍漁船,強索保證金之海上霸凌行徑,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對雙方長期友好關係造成傷害,本院表達嚴厲譴責抗議。』
朝野在聲明中強調,日本政府在公海上多次強扣我漁船,嚴重影響雙方關係的正面發展,因此要求外交部應該立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抗議、強力交涉,確保未來不再發生此類事件,以捍衛漁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格尊嚴。
(圖:截自立法院議事轉播系統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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