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質疑故宮公器私用 運用國家財產賺盈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4 16:39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許忠信今(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將基金產製品之生產及銷售,委由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不僅規避規定圖利消合社,還運用國家財產收益所生的盈餘挪為己用,不當使用國家資源,「故宮」已淪為消合社賺錢的工具。
許忠信表示,國立故宮博物院設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辦理出版品發行、複製、仿製文物、文創產品及藝術紀念品開發等業務等基金產製品,屬於預算法第4條規定的作業基金,本應由基金專司商品的產製及銷售,並依法將銷售收入剩餘回饋用於文物購置,但卻擅自將這些業務委由員工成立的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依法無據,無異剝奪政府資源。
許忠信說,經調查發現,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竟然年年超過96%以上的收入是來自代銷業務,甚至對社員販售日常用品占不到1%,根本將代銷業務當作主要營運項目,與設立宗旨脫鉤,背離原先的設置目的;此外,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竟僅將10%的營業總收入視為營業權利金繳交國庫,並還曾經將盈餘分配給社員,顯然是公器私用,拿國家資源中飽私囊,許忠信因而要求故宮,應盡速對外公開招標,讓業者競價承包,以避免利益衝突及人謀不臧。
出席記者會的故宮博物院主任秘書陳煌信表示,「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有合作生產廠商,但因為沒有銷售人員,必須由故宮消費合作社負責銷售等後端作業,但他也坦承,早年基金對於委託銷售盈餘的規範及分配並不明確,但現在每年都得送立法院審查監督,並不斷改善問題,此外,故宮的消費合作社只是27家銷售廠商中的1家,只因為佔有地利之便生意特別好,但從民國98年起也規定社員不得再分配利益,盈餘都依據合作社法提撥至公積金及公益金。
對於立委要求一定要改採公開招標,陳煌信承諾一定會照辦,原本計畫在今年底就要依採購法招標,但因立委對評選委員名單有疑慮,因此又重新調整,確認評選委員的身份符合法令規範,也不會有利益衝突問題後,就會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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