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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央行:應當明確P2P業務“紅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9 08:28

李高陽 楊佼

P2P網絡借貸平台缺乏有效監管的局面已經引起監管層的重視。央行日前建議,應當在鼓勵P2P網絡借貸平台創新發展的同時,合理設定其業務邊界,划出紅線。

據《人民法院報》報導,11月25日上午,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在銀監會組織召開“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在座談會上,央行方面提出應明確P2P網絡借貸平台的業務經營紅線,明確平台的中介性質,明確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不得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存款,更不能實施集資詐騙。

廣東互聯網金融協會(籌)會長陳寶國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資金池模式一般都是把資金拿去放高利貸,甚至有詐騙行為,而為了維繫資金鏈正常運行,只能不斷借舊還新。“若這類業務今后不能做了,沒有新的資金進來,這些平台資金鏈將會斷裂,從而引發兌付危機。”陳寶國。

壞賬率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擾P2P行業的痼疾。為打消投資人顧慮,多數平台為借款提供擔保。陳寶國估計,在現有的逾600家P2P平台中,為借款提供擔保的可能占到50%左右。

人人貸官網稱,為保護平台全體理財人的共同權益而建立的信用風險共擔機制名為“本金保障計劃”,該計劃是指在平台每筆借款成交時,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放入以人人貸名義單獨開設並由其管理的“風險備用金賬戶”。當理財人投資的借款出現嚴重逾期時(即逾期超過30天),人人貸平台將通過“風險備用金”向理財人墊付此筆借款的剩餘出借本金或本息(具體情況視投資標的類型的具體墊付規則為準)。

網貸之家一項調查顯示,87%的投資人不願在沒有墊付承諾的P2P平台投資。而提供擔保的平台,一般都不同程度地挪用資金。若平台不能為借款提供擔保,這些平台將喪失吸收資金的能力,資金鏈斷裂或許在所難免。“出事的平台多少都有挪用資金的問題,很少有放貸放死的。”在網貸之家創始人徐紅偉看來,擔保、資金池、“自融”,並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伴生,相當一部分平台自身有資金需求,資金也不能實現托管,第三方機構不願擔保,只能通過資金池或“自融”、自己擔保的方式募集資金,如果監管層不允許開展這些業務,其資金鏈很快會斷裂。

“退潮了才知道誰在裸泳,是否會出現大範圍倒閉現在不好,但肯定會有一些平台在這個過程中被淘汰出局。”紅嶺創投董事長周世平。

在許多發生資金風險涉嫌非法集資的P2P網絡借貸平台,為了募集后有效控制和使用資金,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開立賬戶直接歸集資金,對於資金的使用行為缺乏有限監管。為此,央行表示,應當建立P2P網絡借貸平台的第三方資金托管機制,平台不直接經手歸集客戶資金,也無權擅自動用在第三方托管的資金,讓P2P網絡借貸平台回歸撮合的中介本質。

在包括徐紅偉在內的業內人士看來,如果央行的提議變成現實,P2P行業將迎來洗牌。在此過程中,有兩種傾向需要引起注意:其一,一些平台被迫停止擔保后,可能通過成立關聯擔保公司為自己擔保,但這與自行擔保並無本質區別;其二,資金池、“自融”業務停止、資金托管后,仍然可以用通道方式,將資金轉入第三方賬戶,再以各種名目輸送到平台發起企業手中。

央行還提出,P2P網絡借貸平台應該加強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出借人應當對利率畸高的“借款標”提高警惕。P2P網絡借貸平台對於借貸雙方當事人通過平台發布的信息,應當盡到一定程度的審核義務,並向借貸雙方當事人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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