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惠: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6,3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2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清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01、C901020 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02、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03、F111090 建材批發業
04、F106050 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
0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06、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07、F211010 建材零售業
0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09、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53,945,900元整,分為65,394,5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300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三人),監察人二至三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0年1月31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6月26日。
七、公告方式: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額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6,945,900元,分為71,694,5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九、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總額新臺幣63,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新股6,300,000股。
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0%,計63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員工放棄或承購不足之部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5,670,000股,依本公司101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之用。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價格採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將由本公司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及詢價圈購之結果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於議定後依規辦理公告。
4.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增資發行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71,694,59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716,945,90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三、主辦承銷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五、股款代收機構:
(一)員工認股代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二)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華南銀行民生分行。
(三)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中壢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一)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二)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一)詢價圈購期間:102/11/20~102/11/25。
(二)公開申購期間:102/11/21~102/11/25。
(三)員工認股繳款日:102/11/26~102/11/27。
(四)詢價圈購繳款日:102/11/28。
(五)公開申購股款扣繳日:102/11/26。
(六)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2/11/29。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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