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解碼》翁秀琪:媒體報導準則 應符合公共利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5 15:15
文/簡彤容
由中國廣播公司、新聞評議委員會及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聯合製播的新聞解碼,今(15)日針對有關蔣家第三代蔣友青以E-mail及臉書方式威脅美國學校一事,媒體不斷的炒作與擴大報導致使蔣友青覺得毫無自己隱私權可言。對此,世新大學新聞學系教授翁秀琪表示,如此更突顯媒體不正常的體制。
翁秀琪提出三個觀點,首先,台灣媒體追求負面及異常新聞的方式,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這是非常不正當的體制;其次,從學理上而言,不滿及焦慮是人尋求新聞的主因,因此,相較於正面新聞,負面消息則吸引更多注目;最後,以媒體利益的觀點,名人效應有加乘作用,可以增加收視率,就要把握機會報導。
名人隱私權因其高度的新聞價值,常被媒體不斷的炒作追蹤。翁秀琪以英國曾經施行過的「超級禁制令」為例,公眾人物可以維護隱私權為由,如果媒體有越矩報導則可向法院提出聲請,並控訴藐視法庭。但此法條卻行之不久,其原因除了本身頒布的規範模糊,也因網友將名單批露在網路上,使法令功能逐漸消失。
而在台灣的部分,翁秀琪說,民國一百年時,有位蘋果日報的記者,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九條第二款之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可罰鍰三千元以下或申誡,聲請釋憲,是否有違採訪及言論自由。大法官為此特開法庭,討論記者採訪權及個人隱私,但其結果還是合憲,並提出名人行為若無涉及公共利益,是不能在媒體上被討論。
最後,翁秀琪表示,媒體若無法自律而要靠他律,這對專業自主而言是很大的傷害。翁秀琪也建議,媒體報導應避免侵擾當事人,恪守法令,尤其對為未成年的人。翁秀琪也提醒,蔣友青事件涉及的公共利益並不多,只因其身分及行為特殊,就不斷出現在媒體上,我們應多加省思,作一個耳聰目明的閱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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