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海14國控英法荷奴役 追討奴隸貿易賠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2 15:44
加勒比海14個國家聯手向前殖民宗主國英國、法國及荷蘭展開法律行動,要求他們為18至19世紀進行奴隸貿易道歉,並為奴隸制度延續至今的惡果作出賠償。興訟國已聘用英國一個律師行為代表,將先爭取透過協商方法尋求和平解決爭議,若和解失敗,他們將入稟海牙國際法院,最快明年展開審訊,具體索償金額未定。
香港《明報》報導,今次興訟的為加勒比海經濟合作組織「加勒比共同體」(Caricom)14個成員國,當中包括牙買加、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巴巴多斯、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格林納達、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等12個英國前殖民地,以及法國前殖民地海地及荷蘭前殖民地蘇里南。組織擬追究英、法、荷在18至19世紀在加勒比各國進行奴隸貿易的惡行,指摘奴隸貿易令加勒比海各國出現災難性貧窮,禍害持續至今。
安提瓜和巴布達總理斯潘塞(Baldwin Spencer)指出,加勒比各國長期受發展資源不足所困,這與相關國家受殖民及奴隸制度影響,無法積累人民勞動所得的財富有關,強調英、法、荷必須就奴隸制度及種族主義帶來的傷害作出直接補償。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總理貢薩爾維斯(Ralph Gonsalves)上月在聯合國大會上稱,奴隸制度是不人道罪行,對加勒比各國帶來可怕遺害,為加勒比社會的發展利益著想,涉及奴隸貿易的歐洲國家必須付出代價,與受害國合作彌補創傷,一如戰後德國為屠殺猶太人作出補償。
興訟各國僱用英國律師事務所Leigh Day出任代表,該事務所曾代表百計肯亞人,成功向英國政府追究1950至60年代英國殖民地官員打壓當地「茅茅反殖運動」、令大批平民受虐事件。事務所負責人透露,加勒比各國將嘗試與英、法、荷三國協商,希望透過輿論及外交壓力,要求三國仿效英國政府今年6月向肯尼亞反殖抗爭倖存者公開致歉賠償的做法,和平解決爭議,若談判破裂就會入稟國際法庭。
目前加勒比各國未有透露具體索償金額,但部分國家已開始評估奴隸貿易帶來的損失,包括教育及經濟機會缺乏、糧食不足、健康問題等。
作為19世紀最大的奴隸主,英國曾透過奴隸貿易獲得龐大收益。英國外相夏偉林於2008年曾承認奴隸制度「徹頭徹尾是殘暴、貪婪、不人道的行為」,惟他反對為奴隸貿易作出賠償,強調這並非處理歷史問題的正確方法。
有論者質疑部分加勒比國家已透過英國等提供的發展援助而獲得補償,部分加勒比國家根本並不貧困。按購買力平價(PPP)計算, 巴哈馬的國民生產總值與西班牙及意大利相若,而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人類發展指數,巴巴多斯得分比南美鄰國都要高,只有海地算得上是貧窮國家。
加勒比海國家攜手向前宗主國索償的一大推動力,是英國今年6月同意向1950年代肯亞「茅茅」起義中逾5000名受害者賠償1400萬英鎊。Leigh Day在成功替「茅茅」受害者索償後獲加勒比國家聘用,該行表示,奴隸貿易令大批遭受歧視的民眾受害,成功透過法律途徑索償的機會相當高。但有分析指出,「茅茅」官司有受英國殖民者虐待的肯亞老人挺身指控,奴隸交易則早於約200年前已廢除,在「冤無頭債無主」的情下,官司勝算極低。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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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茅」起義是指肯亞人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武裝鬥爭,在1952年爆發,英國總督當年10月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搜捕「茅茅」戰士和其他獨立運動人士,逾百萬農民組建游擊隊反抗。戰事持續4年,數萬名起義者被殺害,約15萬人被關進集中營。
肯亞在1963年脫離英國殖民統治獨立,在起義中受殖民當局迫害的肯亞人一直尋求獲得賠償。去年10月,英國高等法院裁決,遭受殖民當局虐待的3名肯亞老人可以不受法律時效影響,繼續起訴英國政府。英國外交部今年5月發聲明稱希望與受害者和解及作出賠償,但同時強調這屬特例。
研究加勒比海問題的專家羅素(Heather Russell)稱,對索償行動抱有一定期望。她指出,此前奴隸問題並未為人直接公開談及,區內各國今次行動可提升公眾關注,透過道德施壓或可增加成功機會。不過,劍橋大學國際法律專家奧基夫(Roger O"Keefe)認為,若要追究別國不當行為並索償,該行為發生時必須屬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但由於奴隸貿易在18至19世紀時並不違法,相信索償勝訴機會渺茫。
歐洲奴隸貿易的黑暗歷史長達數百年。早於1492年,葡萄牙的貿易商已在西非城市埃爾米納(Elmina)建立奴隸貿易中心,其後荷蘭及英國曾先後接管這個奴隸貿易樞紐城市。
18世紀,歐洲各國商人販賣奴隸的情況猖獗,每年在非洲被運往美洲的奴隸成千上萬,單計英國便曾運送逾300萬人往美洲為奴。奴隸終生需在美洲為奴隸主開墾土地,種植蔗糖及煙草等作物,不過由於奴隸運輸船環境極度惡劣,許多奴隸在途中已不支身亡。1783年,更曾有一艘奴隸運輸船因食水不足,結果船長下令將船上133名奴隸拋進大海,以便訛稱「遺失貨箱」而申領保險賠償。
歐洲民間在18世紀末出現廢除奴隸制度的呼聲,隨著政壇人士大力推動,反對奴隸行動漸見成果,英國在1807年3月25日立法禁止買賣奴隸,1833年立法廢除奴隸制度,1843年徹底禁止英國所有屬地蓄奴。
許多參與奴隸貿易的國家至今從未正式向受害奴隸道歉及作出賠償,英國反而在廢奴後向奴隸主賠償2000萬鎊。英國前首相貝理雅於2006年曾表示,為英國參與奴隸貿易帶來「難以承受的苦難」深感遺憾難過,但未言及致歉或補償問題。今年7月,荷蘭社會事務部長亦作類似聲明。法國前總統薩爾科齊於2010年向海地提供援助及取消債務計劃,以補償「殖民的傷害」,但沒有提及奴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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