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地上權部份轉讓 財政部有條件放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30 20:07


財政部今天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同意於一定條件下,放寬地上權及地上物得部份讓與。國產署表示,九月二十六號公告的台北學苑及中崙眷舍等十三筆國有地地上權招標案因投標須知已載明限制不得作為住宅使用,不得部份轉讓第三人,不適用新規定。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現行規定地上權及地上物不得部份讓與,以致住宅產品的承購者無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及對應的地上權持分,使用權住宅無法作為質設標的,融資貸款困難,連帶影響地上權案脫標率。財政部今天修正發布相關規定,同意在一定條件下,放寬地上權及地上物得一部份讓與,放寬相關規定後,不僅有助於住宅承購者向銀行抵押貸款,可取得較高成數貸款額度及較低的利率,並得以低於具土地所有權的價格取得環境與區位條件好的地上權住宅產品,且因次級市場較為流通,可提高需求者承購意願,當需求市場擴大,相對的可吸引更多開發業者參與競標,權利金及地租即得挹注國庫。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