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647,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6,474,7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8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0383號函核准在案,並經經濟部民國102年9月24日經授商字第102011949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10月9日發放並於興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六)、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三、股票發放及上興櫃日期:
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訂於102年10月9日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上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上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處登摺即可,無須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股東如尚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102年10月9日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集保帳戶後,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提供正確集保帳號並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