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邦證券: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15 12:21
一、配合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7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117,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22日金管證券字第104005205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普通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H301011證券商。
2、H408011期貨交易輔助人。
營業範圍:
1、承銷有價證券。
2、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3、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4、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5、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6、有價證券股務之代理。
7、經營證券相關期貨交易輔助業務。
8、兼營證券相關期貨自營業務。
9、發行認購(售)權證。
10、受託買賣國外有價證券。
11、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證券相關業務。
(三)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4,100,000,000元,分為4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300,000,000元,分為2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1段51號3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人數7至9人(含獨立董事不得少於2人),除獨立董事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外,其餘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中選任,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於民國78年6月17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4年9月10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17,000,000元,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約14.53%計1,7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約85.47%計10,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對外公開承銷,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2.本次股票公開銷售採競價拍賣部分於105年1月13日業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辦理開標,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八條及第十七條之規定,公開申購配售之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9.5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17,000,000元,分為241,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股票發行。
(十一)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2.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
3.存儲專戶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十二)競價拍賣期間、公開申購期間及扣款:
1.競價拍賣期間:投標期間自105年1月7日起至105年1月11日止。
2.公開申購期間:自105年1月15日起至105年1月19日止。
3.公開申購扣款日:自105年1月20日。
(十三)股款繳納期間:
1.員工繳款期間:自105年1月21日起至105年1月22日止。
2.特定人繳款期間:自105年1月25日起至105年1月25日止。
(十四)主辦承銷商: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或請附回郵信封向 本公司索取。
(十七)有價證券發放: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發放日。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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