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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通告新灃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北角英皇道510號港運大廈10樓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不論有否修訂)以下將予提呈之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動議:
(a) 謹此確認、批準及追認本公司與華晉證券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就按發行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380港元配售本公司股本中最少712,5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新股份(「股份」)及最多787,500,000股新股份(「配售股份」)訂立有條件配售協議(「配售協議」)之條款及配售協議下擬進行之交易,配售協議之副本已向本大會提呈並由大會主席簽署以資識別;及
(b) 本公司董事(「董事」)謹此獲授權行使本公司之權力根據配售協議之條款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有關配售股份將於所有方面彼此之間及與於配售股份之配發日期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權益;並授權董事在其認為必須、適宜或權宜之情況下采取有關行動、作出有關事宜、同意配售協議之有關修訂、更改或延期及簽署有關檔案或契據,以令配售協議生效及╱或實施配售協議以及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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