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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業經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1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派 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壹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99991377元。二、另經102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7月16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7月12日起至102年7月16日止,停止本公司股東名簿記載變更,故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2年7月11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妥股票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截止日102年7月11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現金股利預計於102年8月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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