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實業:奇美實業簽訂新台幣220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9
2.契約相對人:主辦銀行台灣銀行及其他十五家參貸金融機構。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06/19~107/06/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簽訂新台幣220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財務承諾:依合約規定,公司在流動比率、負債比率、利息保障倍數
應維持約定之水準。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再融資償還既有借款
並充實公司中期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奇美實業為再融資償還既有借款並充實公司中期營運資金,
今日宣佈與16家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220億元之聯合授信案。
此案授信期間為五年,統籌主辦銀行與管理銀行為台灣銀行,其
他十五家參貸金融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日商瑞穗實業銀行、台新國
際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全國農業
金庫、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華票券、
兆豐票券、國際票券。本授信案經銀行團熱烈參與,超額認購,最
終聯貸總金額提升至新台幣220億元,顯示銀行團對奇美實業的信
心與肯定。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