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簽CEPA 10 開放73項服務 平台灣ECFA 港券商可北上開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30 08:00
香港與大陸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 CEPA的第10份補充協議。
圖片來源:香港文匯報
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昨(29)日在香港簽署《大陸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十》(簡稱CEPA 10),由明年(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港資金融機構可在上海、廣東、深圳各設立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合併持股比例可達51%;港資金融機構也可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比例可逾50%。對此期盼已久的港資證券界,終如願以償。港資業界對此歡欣鼓舞,認為有利香港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
香港《文匯報》報導,CEPA 10協議內容是2003年CEPA面世以來最多的一次,共有73項開放和便利措施,涵蓋金融、法律、認證、電信、運輸、社福、電影等範疇,把今年6月海峽兩岸簽署ECFA中優於CEPA的多項措施納入CEPA 10。在金融服務業方面,CEPA 10允許港資證券行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港資持股可達50%以上。符合資格的港資金融機構,可在上海、廣東及深圳各設立一間大陸與香港合營的全牌照證券行,港方持股比例最高達51%。
CEPA 10容許港資券商在大陸三個地方設立可控股合營證券行,證券業界普遍讚賞和支持,認為是本地證券界一直翹首以待的結果,進軍大陸的願望有望實現,是「天大」的好消息,相信具實力的香港券商會立即展開北上計劃,或會令港資券商出現合併潮。
另外,大陸同意繼續研究基金產品互認,支持保險業界參與及經營大陸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香港的基金業人士一直希望大陸容許在港註冊及管理的基金可以內銷,藉此發展香港資產管理及相關行業。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CEPA 10為基金互認的發展推進了一大步,年初兩地證監會已成立了有關研究小組,首階段已完成保障投資者的工作,現已進入最後一個階段的討論,針對確認標準及研究可來港或進入大陸銷售的產品。
發言人續指,未來在CEPA 10框架下,將進一步充實內容,例如為措施設立銷售試點地區,以及制定適當的投資額度等。兩地基金互認一旦落實,截至2012年底在港註冊的305隻、總值560億美元(約4368億港元)的基金,部分將可到大陸銷售,同時大陸估計總值逾2萬億元人民幣的基金產品,亦可到香港售予本地及海外投資者。「香港製造」的基金必如雨後春筍,也為相關的資產管理、會計、法律及信託等行業帶來大量商機。
恒生銀行副董事長兼行政總裁李慧敏認為,大陸與香港基金產品一旦達成互認安排,將提升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
另外,今次CEPA 10也允許港資證券公司申請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資格時,按照集團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計算。而獲准經營港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港資銀行大陸分支行,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香港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設立企業。
中央並承諾以廣東省作試點,接納香港認可的本地檢測產品,範圍由食品類別放寬至其他自願性產品認證領域。香港檢定中心指出,自願性產品即包括成衣、傢俬及廚房用品等,接納的範圍較以往食品類別為闊,相信兩地「互認」能更方便貿易交流。香港中小企業總會對放寬認證範圍表示歡迎,讚揚做法是一個「好開始」,希望隨著陸續放寬的交流政策,能刺激香港加工行業發展。
過往若港商想開拓大陸市場,將部分非食品類別的香港產品運往內銷時,即使該批產品已獲香港檢測中心認證,但仍需通過大陸有關部門複檢,待獲大陸認可資格後,才可在大陸銷售。而昨日的「CEPA 10」中,中央決定放寬對香港產品的檢測服務範圍。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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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內具體承諾包括:在廣東省內試點,將香港檢測機構獲准承擔的、以認證為目的的檢測服務範圍,由食品類別放寬至其他自願性產品認證領域;在參與認證檢測活動中比照大陸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給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的合資與獨資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同等待遇;在互信互利的基礎上,允許在香港的認證檢測機構,與大陸認證檢測機構開展檢測數據(結果)的接受合作。
創新科技署透露,除現時受大陸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CCC)內的相關產品,其餘均為自願性產品,自願性產品亦有部分為國家統一管理或個別驗證機構發行。是次除出第九份補充協議所包含的食品外,亦包括電子資訊產品污染控制認證、低碳產品認證等。而個別驗證機構產品範圍更廣至包括自行開發如機械、電子、電力及建築材料等類別。
香港中華廠商會檢定中心營運總監林俊康解釋說,以往大陸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稱3C認證),涵蓋共23大類加工品。早在2011年初的CEPA協議中,大陸已接納具有港府認可本地檢測機構發出的4類加工品檢測證書,包括玩具、資訊、照明設備及電路裝置,而至昨天,現時的3C認證已減少至19項。
此次的CEPA協議,大陸將接納的認可範圍,放寬至其他自願性產品,即包括成衣、紡織品及塑膠等領域,由此可見,大陸近來不斷放寬認可範圍,林認為,此舉證明兩地貿易關係更加緊密,港商可更容易地在大陸「大展拳腳」。
「我們(中小企)當然非常歡迎放寬,可以省錢兼省時間。」香港中小企業總會副主席劉炳均認為,此次放寬更能讓港商免卻複檢的繁複手續,更方便企業發展。他認為,此次雙方的合作是為香港加工業「邁出一步」,能令現時沉寂多時的加工業注入生機,不過,大陸現時仍有多項加工產業領域需要強制檢測,他冀望,大陸可一併放寬所有檢測領域,以鼓勵香港加工業蓬勃發展。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國家商務部副部長高燕昨日在香港分別代表特區政府及國家商務部簽署了《CEPA 10》。文件共有73項服務貿易開放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包括65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以及8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其中,各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將由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
CEPA 10協議內容是2003年CEPA面世以來最多的一次,共有73項開放和便利措施,涵蓋金融、法律、認證等範疇,當中包括65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8項加強兩地金融合作和便利貿易投資措施。據了解,累計至《補充協議十》,在CEPA下共有403項服務貿易開放措施。
高燕在簽署儀式上形容,是次補充協議十有3大亮點:包括再增加CEPA的開放深度、拓寬服務提供方式及繼續增加在廣東「先行先試」的內容。曾俊華則指,「部分措施在開放力度上超過了近年的補充協議,有些更是業界殷切期待多年的」。
曾俊華總結了CEPA在過去10年的成效:截至今年7月底,超過524億港元的港產貨品享受零關稅優惠進入大陸,節省關稅超過36億元人民幣;發出超過2,700份「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書」,讓香港服務業以CEPA優惠條件進入大陸市場,「協助香港在全球經濟危機中逆水而進,體現中央政府對特區的大力支持」。他特別感謝商務部和其它相關部委,在短時間內把今年6月海峽兩岸簽署ECFA中優於CEPA的多項措施納入CEPA 10,令香港企業也能夠利用這些措施在大陸市場發展業務。
高燕表示,CEPA將為香港服務業拓寬新的發展空間,提供新的機遇,也將為大陸經濟帶來新的活力。就未來的工作,她提出兩方面的考慮重點:一是努力推動大陸對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不斷擴大CEPA開放的廣度和深度,同時大幅減少香港服務投資者市場准入的管理程序,提高投資便利化的程度。二是做好CEPA及其補充協議各項優惠措施的落實工作,充分發揮CEPA應有的積極作用。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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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認為,協議容許本地證券商可以合資形式在上海、廣東和深圳等地開業,除有助香港業界拓展業務外,也有助提升大陸證券業服務水平,實為兩地互惠雙贏之作。他期望有變相港股直通車之稱的QDII2也能盡早實現,以有利香港證券巿場進一步發展。
耀才證券行政總裁陳啟峰表示,港資的持股比例提升至51%,令港資券商的營運效益大為提高,加強香港業界北上拓展業務的興趣,該行一定會立即研究相關細則。2009年簽訂的《CEPA 6》,當時只允許港資公司在廣東省設立合資的證券投資諮詢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三分之一,2012年簽訂的《CEPA 9》將港資持股比例上限提高至49%,合資公司的設立地點也擴至全國各地。
六福金融主席及行政總裁許照中認為,香港券商北上經營證券業務,只能幫大陸客戶買賣大陸股票,但已是向前跨進了一大步。據悉,在大陸開設證券行的最低資本要求為5億元人民幣,港資約佔一半的話,也要有2.5億元的資本。對於目前只有1.6億港元資本的六福金融,許照中坦言該行現時的資本額並不夠,但可以藉擴資來增加資本,以該行的品牌在大陸經營相信有一定優勢,待大陸一旦再開放大陸居民買賣港股,該行的業務將進一步擴大。他又認為,由於香港絕大部分券商的資本額都不足2.5億元,相信會間接催化港資券商間的合併活動。
尚乘財富策劃證券業務部總經理鄧聲興表示,香港具有2.5億元人民幣資本的港資券商並不多,可能不足10間,但一旦符合資格北上開業,勢張進一步拋離其他港資券商,故預期已上市的港資證券股今日可能有所炒作。雖然今次的措施只容許有關合營經營大陸股市,但最大的優勢是不用再邀請大陸客戶來港開戶,吸客將更方便。
至於基金業方面的措施,鄧聲興指一旦落實兩地基金互認,將為香港基金業發展打入強力催化劑,該公司也會因此計劃成立一隻認可基金,供大陸投資者投資。此前香港的認可基金並無向大陸投資者銷售的渠道,業界也不能到大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只有獲香港證監會認可的基金,才能通過QFII計劃間接在大陸出售,且由於大陸實行資本管制,每隻獲准跨境銷售的基金產品都受配額限制。
惠理集團行政總裁謝偉明稱,基金的互認機制備受期待,並將改寫遊戲規則。他說,大陸市場儲蓄率高,潛在客戶基礎龐大,香港基金產品的強勁吸引力將有望獲得大陸投資者青睞,惠理將作好準備,迎接這個大型機遇。
大陸和香港2003年簽署CEPA,直至去年一共簽署了9份補充協議,所涵蓋的服務領域由最初的18個擴大至48個,共338項政策措施,讓香港服務業跟大陸企業在多個領域互利互惠。而在CEPA的開放措施中,部分以廣東為試點進行「先行先試」,也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了粵港服務業合作,讓更多的港業者北上拓商機。
不過,不少進入大陸發展的會計、律師、證券、保險專業服務業者也發現,因CEPA相關政策開放的不夠充分,相關實施細則還不夠明晰,讓北上業者難施拳腳,有「大門開,小門緊閉」的感慨。去年相關港機構的調查也顯示,港有15個CEPA框架下的服務行業始終無人願意申請到大陸開業,佔總數逾1/3。
有保險業者表示,目前港保險公司進入大陸的興趣很小,主要是因為僅允港公司與大陸公司合資,只能進行諮詢服務。香港會計師徐惠祥在大陸發展多年,但以他這麼資深的港會計師,卻因為考試內容不同等原因,難通過大陸的會計師考試。同樣,2012年港人通過中國司法考試率不到5%,可見難度之大。香港律師何君堯所在律所2004年進入大陸設立機構,目前也和大陸所進行聯營,但囿於限制較多合作並不理想,今年將被迫調整大陸業務。
香港貿發局副總裁方舜文日前在廣州對傳媒表示,CEPA及相關的補充協定包含了一系列廣東省及前海先行先試的措施,期望CEPA及相關補充協定逐步實行的過程中,大大小小的門可以有序打開。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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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 10主要內容
法律:港律師事務所與粵省律師事務所以協議方式,由粵律師事務所向港律師事務所駐粵代表機構派駐大陸律師任大陸法律顧問。
銀行:獲准經營港資企業人民幣業務的港銀大陸分行,服務對象可包括被認定為視同香港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設立的企業。
證券:合條件港資金融機構在大陸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持股可逾50%以上;港資金融機構可在上海、廣東、深圳各設立一家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港資持股可達51%。
技術檢驗和分析:廣東省內試點將香港檢測機構獲准的認證檢測服務範圍由食品類別放寬至其他自願性產品認證領域。
視聽:港產影片經審查通過後可在大陸發行放映,但須加注標準漢語字幕。
電信:允許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港資持股最多55%。
運輸:香港服務提供者投資建設港埠設施並經營港口裝卸、堆場和倉儲業務,其資本額和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比照大陸企業實行。
人員提供與安排:取消港服務提供者在粵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條件中從業年限限制。
社會服務: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在粵設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
殯葬設施:允港殯葬業者在大陸獨資或合資投資經營除具有火化功能的殯儀館以外的殯儀悼念和骨灰安葬設施。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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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10年大事記
‧2003年6月29日,中央與港簽署CEPA協議,內容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便利化三個方面,宗旨是促進大陸與香港經濟共同繁榮與發展。
‧CEPA於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首批273個稅目的香港原產地貨物零關稅進入大陸市場;大陸部分服務行業對港資企業取消股權比例限制,降低註冊資本和資質條件等門檻,放寬地域和經營範圍限制;對貿易投資促進、通關便利、法律法規透明度、電子商務、商品檢驗檢疫和品質認證、中小企業合作、中醫藥產業合作等7個領域,簡化手續,提供便利。
‧2004年10月27日,CEPA補充協議簽署。自2005年1月1日起,大陸對第二批香港原產地貨物實行零關稅;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大陸各省(區、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外資審批。
‧2005年10月18日,CEPA補充協議二簽署。
‧2006年6月27日,CEPA補充協議三簽署,加強大陸與香港在貿易投資便利化領域的合作。
‧2007年6月29日,CEPA補充協議四簽署。
‧2008年7月29日,CEPA補充協議五簽署,34項涉及服務業、貿易投資便利化及專業資格互認三個領域對香港進一步開放的措施。
‧2009年5月9日,CEPA補充協議六簽署,大陸推出29項市場開放措施,涉及20個服務領域,其中「研究與開發」「鐵路運輸」為新增領域。
‧2010年5月27日,CEPA補充協議七簽署,涵蓋19個領域,共有35項市場開放和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包括14個服務領域的27項開放措施,其中8項屬先行先試措施。
‧2011年12月13日,CEPA補充協議八簽署,共有32項服務貿易開放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當中包括16個服務領域的23項開放措施;以及加強兩地在金融、旅遊和創新科技產業等領域的合作。
‧2012年6月29日,CEPA補充協議九簽署,共有43項服務貿易開放和便利貿易投資的措施,當中包括22個服務領域的37項開放措施;以及加強兩地在金融和貿易投資便利化領域的合作,並進一步推動兩地專業人員資格互認。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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