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法105年評鑑 加強策進跨境攜帶超量黃金申報等問題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3-08-30 08:10
主管機關持續加強洗錢防制工作,我國除參加艾格蒙聯盟等國際洗錢防制組織外,已與26國簽訂洗錢情資交換協定;另洗錢防制法將經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在105年進行第3次評鑑,加強國際接軌包含「旅客跨境攜帶超量新臺幣及黃金申報問題」等4方面應有策進作為。
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表示,洗錢防制工作十分重要,在法務部、調查局、金管會、中央銀行及關務署等相關機關協力完備我國防制洗錢體系下,各項工作成效十分良好,值得肯定。
毛治國表示,國際合作是洗錢防制工作重要的一環,目前我國除參加艾格蒙聯盟等國際洗錢防制組織外,已與26國簽訂洗錢情資交換協定,請法務部與各相關機關持續擴展國際組織合作層面,以強化我國洗錢防制體系,實質有效協助重大犯罪之追查及預防。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我國洗錢防制法在民國85年通過,是亞洲第1部洗錢防制專法,90年及96年經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所做的2度評鑑均獲肯定;該組織將在105年進行第3次評鑑。
毛治國表示,法務部所提因應實務執法需要及與國際接軌的4項面臨問題與策進作為「洗錢犯罪之重大犯罪範圍過窄」、「旅客跨境攜帶超量新臺幣及黃金申報問題」、「金融機構確認客戶程序及保存交易資料程序規範法制不足」、「制止資助恐怖組織或恐怖分子法制之不足」等,其中大部分各機關都已討論獲致修法共識,僅目的性金融制裁措施尚在蒐集各國最新立法例中,後續請法務部與各相關機關加速辦理流程,並對未來評鑑事項預做準備,期能為我國爭取更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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