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本公司購買高雄市仁武區霞海自辦市地重劃區抵費地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4 16:0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14
2.公司名稱:太子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高雄市仁武區霞海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購買取得其北側之抵費地,
作為未來土地投資開發之用。交易內容摘錄如下:
(一).購買重劃區抵費地自北側起算67.13%部份之面積,依新公告本公司可取得抵費地
面積約21769平方公尺。確定面積依高雄市政府核定抵費地面積公告確定後結算為準。
(二).預計價款總額,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該重劃區北側全部之地主拆遷補償費。
(2).該重劃區公園預定地地主拆遷補償費之67.13%金額。
(3).該重劃區全區工程費用之67.13%(工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之工程費用定義;凡廢棄物清除、額外工程費用、私設道路負擔、
公設維護費及其他為推動本重劃工作所支出之工程費用均屬之)。
(4).該重劃會為支付前三款費用而向本公司借款所產生之利息。
(三)付款方式:
依買賣契約書第二條第一款至第四款應付價款,本公司應於收到該重劃會
付款指示後二十天內付清款項,或以之前之借款以債作價。
(四)該重劃會應於向主管機關申報抵費地出售清冊時,將本件土地承買人登記為本公司
或本公司指定之人,並協助本公司儘速取得土地。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重劃會與本公司於97年4月28日簽訂之重劃業務委託書,
和100年9月30日簽訂之補充條款,於本契約簽訂後即終止重劃業務委託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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