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不滿「胖達人」北市消保官8/28起受理團體訴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7 13:10
爆發麵包添加香精風坡的「胖達人」,昨天到台北市政府和消保官協商消費者賠償方案,決定賠償全部發票金額加上25%的禮券;今天則再提出可以用發票1.5倍金額買店裡的麵包;對此,台北市消保官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遺憾」,強調將從明天起,在市府消保官室受理消費者提起消費「團體訴訟」的申請。
台北市法務局表示,消費者只要填好請求權讓與書,並檢具相關消費憑證,消保官室都會受理申請;但依消保法規定,受理消費者申請案件必須達到20人以上,臺北市消保官就將移請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而到時對「胖達人」提起團體訴訟的裁判費與律師費,將全數由北市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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