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修訂契據(「契據」),據此,本公司及配售代理同意(其中包括)將配售價修訂為每股配售股份0.176港元。
暫停及恢復買賣股份
應本公司之要求,股份由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由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正起恢復股份於聯交所買賣。
-------------------------------------------------------------------------------------------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就(其中包括)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股份而刊發之公布(「該公布」)。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董事會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契據,據此,本公司及配售代理同意(其中包括)將配售價由每股配售股份0.172港元修訂為0.176港元(「經修訂配售價」)。
經修訂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176港元較:
i. 股份於配售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204港元折讓約13.7%;及
ii. 股份於緊接配售協議日期前最後連續五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平均收市價每股0.219港元折讓約19.6%。
經修訂配售價乃由本公司與配售代理基於股份於最後交易日(包括該日)前之市價、本公司之財務狀況、本集團之資產凈額以及現時及預期市況,經公平磋商後厘定。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該配售價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基於經修訂配售價,配售事項之估計所得款項總額及所得款項凈額將分別約為32,900,000港元及31,700,000港元。本公司擬將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凈額(i)50%用作一般營運資金;及(ii)50%用於減少本集團之債務。每股配售股份所籌集之所得款項凈額將約為0.170港元。
除上述對配售協議之修訂外,配售協議之所有其他條款維持不變並繼續有效。
暫停及恢復買賣股份
應本公司之要求,股份由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布。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由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一時正起恢復股份於聯交所買賣。
T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