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林益世假借權力圖謀 違背公務員服務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1 17:10
記者林修卉/台北報導
「我們認為他(林益世)圖謀,就已違背公務員服務法!」監委周陽山今(11)日公開說明,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為協助地勇公司取得中聯契約,「假借權力、以圖本身利益」,雖然貪污治罪部分被判無罪,仍依法彈劾。
監察院以11票對1票,通過監委周陽山、李復甸提案,彈劾林益世,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周陽山、李復甸與審查會主席高鳳仙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高鳳仙表示,依公務員懲戒法,政務官只有申誡或撤職兩種處分。
彈劾案文指出,林益世被控在書長任內,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會面時,假借權力,圖本身利益,索賄新台幣8300萬元,而且沒有依法據實申報財產,有違公務員應誠實清廉、保持品格的義務。
李復甸強調,林益世如何犯罪,不是彈劾案重點,彈劾重點在於林益世運用自己的威勢、職位,包括行政院的2顆印章,以及3個人上班等言談,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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