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4被裁定在美禁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06 08:39
京華時報訊(記者 古曉宇)當地時間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作出裁定,部分型號的蘋果iPhone手機(包括iPhone4)和iPad平板電腦侵犯三星一項技術專利,因此將禁止涉案品進口到美國市場。大部分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都在美國境外生、組裝,進口禁令也就相當於銷售禁令。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定,蘋果公司的部分品侵犯了三星一項與3G移動通信技術有關的專利。蘋果被判定侵權的品包括了iPhone4、iPhone 3G和iPhone 3GS,以及iPad3G和iPad23G。這些品中有一些已經退出了市場,而蘋果最新的品,iPhone5和第四代iPad,並未受到任何影響。
這一裁決也推翻了去年9月該委員會作出的初步判決,當時該委員會的一位法官判定蘋果並未侵犯三星的專利。不過這一判決也並不是即刻生效,按照美國的規定,美國總統奧巴馬將有60天時間宣佈國際貿易委員會的這一裁決無效,同時,蘋果也能夠對此裁決進行上訴。否則這將意味涉案品無法在美國銷售。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公司對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定感到失望,將會對此進行上訴,且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決不會對蘋果品在美國市場的銷售構成影響。
不僅僅在美國,蘋果與三星之間的專利交鋒在全球多個國家展開,且雙方互有勝負。在去年雙方爆發的被稱為世紀專利之戰的官司中,蘋果獲得了勝利,三星被美國聖何塞地區法院判定需要支付10.5億美元的專利賠償。不過由於雙方的官司一直沒有真正落下帷幕,三星並未支付這筆賠償金,而今年這家美國法院也認為當初判決中的賠償金過高,需要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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