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122.發生緣由: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新竹廠(原封測廠)註銷工廠登記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06/25董事會通過辦理註銷工廠登記當日已發佈重大訊息,今收到主管機關核准函再次公告之。(2)註銷工廠登記地址為: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南路5號及5之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