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錡:本公司對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0 14:32
第二條 第38款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4/09/07
2.召開日期:104/09/10
3.會議出席人員:馬嘉應委員、劉炯朗委員及吳榮生委員
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
理由:
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為每股195元,以現金支付。
經參酌旭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公開收購書件及公開說明書,係依照主管機關
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本審議委員會認為其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之原則。
另經參酌本公司委任之獨立專家李仁勇會計師所提出之合理性意見書,認為合理交易
195元,落於前述獨立專家建議之合理交易價格之區間內,本審議委員認為其收購價格
尚屬合理。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認為,本公開收購案之條件及價格應屬公平與合理,
本審議委員會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本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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