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郵報》貝佐斯不是亂買一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09 08:53
8月7日,周三。一個三番四次公開表示,印刷報紙大限快臨的科技巨擘,以個人名義買下四十年前把美國總統一手拉下馬的報業百年老店, 貝佐斯(Jeff Bezos)與《華盛頓郵報》這個“組合”,確實奇妙!
Just for fun?
這位亞馬遜創辦人,一擲2.5億美元,從美國報業世家格雷厄姆家族(the Graham family, 1933 年買下《華郵》)手上,收購華盛頓郵報公司旗下報紙資。消息作實后,最多人問的兩件事,一為老貝“搞什麼”,二為《華郵》“貴不貴”?
老畢今天與同事吃午飯,事涉本行,席間七嘴八舌熱議一番,在所難免。同事似乎都認為,貝佐斯以不足20億港元,買下創造“水門事件”這個集體回憶的《華盛頓郵報》,以其財力(按照《福布斯》的估算,貝佐斯個人資252億美元),拿1%出來買件“玩物”,just for fun,何足道哉?
我不完全否定這個觀點。貝佐斯為心頭好一擲千金,早有前科,斥資4200萬美元打造一個“萬年鐘”, 即為顯例。這種東西,除了對“投資者”本人有特殊意義之外,如何回本遑論生財?
富豪入主虧損的報紙,非但不罕見,且四海皆然;香港情況人盡皆知,美國只有過之而無不及。就在《華郵》交易塵埃落定前一天,英超勁旅利物浦班主亨利(John Henry),便以7000萬美元,向紐約時報公司買下《波士頓環球報》。
在此之前,擁有《洛杉磯時報》和《芝加哥論壇報》的Tribune集團,一直在市場放售兩大報,若非數年前已拍板收購Tribune的美國億萬富豪科克昆仲(Charles and David Koch)遇到政治阻力,最終知難而退,《洛杉磯時報》與《芝加哥論壇報》早就易手。
2.5億美元貴不貴?在貝佐斯、科克兄弟、亨利等巨富眼中,區區小數而已。可是,以價論價,老畢認為有三點值得一提。
一、過去二十年,報紙“身價”江河日下。利物浦班主亨利收購《波士頓環球報》7000萬美元的作價,只及紐約時報公司1993 年購入價11億美元的十五分之一。換句話說,《波士頓環球報》的價值,二十年間瀉逾九成!
這樣看,閣下可能得出堂堂大報賤賣的結論。然而,傳統報紙的黃金歲月,早已一去不返。互聯網興起、廣告收益萎縮、80后90后視印刷報為“怪物”……報業衰落,原因所周知。老畢於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入行,那個時候,港報多不勝數不在話下,廣告通告等收入來源,往往不請自來。印報紙猶如印鈔票,老闆豈有不開心之理?
二十年間,本地報章“折”一份少一份,而新加入者,都是免費而非收費報。報業難做舉世皆然,外國經營者亦紛紛套現離場。格雷厄姆家族買入《華郵》,正值經濟大蕭條,捱足二十年才開始賺錢。
這個報業世家,在最困難的時期亦未想過放棄。然而,形勢比人強,半世紀后,格雷厄姆不得不忍痛割愛。如今回望, 紐約時報公司1993年買下《波士頓環球報》,即使算不上摸頂,也已所差無幾了。時移世易,《華郵》收購價貴不貴,不能用二十年前的準則分析。
有熟悉報業行情的投資銀行算過,以EBITDA為基礎,美國的大都會以至全國規模的報章,估值水平介乎3.5至4.5倍。華盛頓郵報公司的報紙業務,去年EBITDA 估計約1500萬美元,2.5億美元的收購價,相當於EBITDA 17倍,遠高於對手平均約4倍的估值水平。以今時今日傳統報業的經營還境而論,《華郵》轉手費不便宜;若非報紙在富豪眼中有某種無法以客觀準衡量的價值,歷史悠久如《華郵》,恐怕亦未必值這個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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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媒體互補長短
二、《華盛頓郵報》並非貝佐斯在傳媒世界的第一擊。一兩年前,這位科技業巨摰入股由前美林分析員Henry Blodget 創辦的財經網站Business Insider。這一點,值得留意。假設貝佐斯買《華郵》並非just for fun,而是意有所為,比如建立一條集內容與發行於一身的業鏈,他以私人名義收購《華郵》,反顯欲蓋彌彰。《華郵》與亞馬遜最終整合在一起,透過新的載體“死而復生”,方屬合情合理的發展。
這個揣測若離事實不遠,那麼貝佐斯先入股Business Insider 再入主《華郵》,便不是亂買一通,而是朝建立新舊媒體互補長短資訊品牌踏出的第一步。有看Business Insider 習慣的讀者也許知道,此網站寫手生力甚高,不斷在網站更新訊息和發表短評,是他們的拿手好戲。此輩的寫作模式和編輯風格,跟傳統報紙大異,標題故作驚人之餘,內容準確性亦不一定有保證,但速度快篇幅短,網絡時代非常受用。
《華郵》近年大受注目的寫手,都以博落為“地盤”,當中以Wonkblog 的Ezra Klein 名頭最響。近日美聯儲掌門之爭形勢有變,盛傳森瑪斯也許才是真命天子。開此“風”者,正是Ezra Klein在《華郵》Wonkblog 的“揣測”。
三、在科技領域,貝佐斯既不像全球首富蓋茲般無人不識,亦缺乏喬布斯那種唯我獨尊的懾人鋒芒。
然而,有一點不容否認:此君堪稱商業世界的“長命怪傑”,由網上零售到電子書和雲端,貝佐斯眼的都是未來,眼前是虧是賺,從不放在心上。難得的是,亞馬遜股東不離不棄,由始至終對其長理念投以信心一票,盈利縱微不足道,投資者都不會介意。由這樣的人經營報業,誰曰不如魚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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