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金管會:9月起轉入靜止戶前應事先通知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為便於消費者帳戶使用管理,並為預防金融犯罪,衡酌業者帳戶管理成本,金管會今(8)日表示,9月起,凡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應善盡管理人責任,對即將轉入靜止戶要先通知存款人。

金管會表示,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自9月起,於轉入靜止戶前先通知存款人。 銀行業應於契約以加大、加粗或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的金額及條件外,有關轉入靜止戶前之通知及方式、轉入靜止戶後之交易限制、重新啟用與結清程序等相關權利義務,應於存款開戶契約中明定,以維雙方權益。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相關新開戶存款契約之調整,並應於今(2013)年底前儘速完成。此外,存款轉入靜止戶者,銀行業者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

金管會表示,為鼓勵並協助已轉列靜止戶的存款人或繼承人對該帳戶之管理,已請銀行公會儘速研議靜止戶簡便結清及重新啟用手續,並檢討修正有關靜止戶恢復往來之檢核作業,轉知會員機構遵循辦理。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