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天科技:更正-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04 16:37
壹、本公司經101年12月27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現金增資新台幣125,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1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60458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2.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4.I501010產品設計業。
5.CC0110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6.CF01011醫療器材製造業。
7.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
8.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
9.CE01021度量衡器製造業。
10.F401181度量衡器輸入業。
11.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下列產品:
1.掌上型衛星定位系統(Handheld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2.汽車導航系統(Car Navigator)。
3.衛星定位接收器(GPS Receiver)。
4.衛星定位接收模組(GPS Engine Board)。
5.非接觸式量測醫療器材。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73,205,330元整,分為47,320,5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寶山鄉創新一路1之1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五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本屆任期至民國103年6月16日止。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83年10月3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0年6月17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整,發行新股12,500,000股,每股以8元折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1,25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10%,計1,25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餘發行股數之80%,計1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211.32475409股,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5.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2年03月12日起至102年04月12日止為原股東及員工之股款繳納期間;民國102年04月15日至102年04月22日為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限。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
6.上述日期或期間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需變更,擬授權董事長決定。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發行價格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102/03/01)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若發行價格不符上述規定,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視市場狀況全權處理發行價格之調整事宜。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經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增加為新台幣598,205,3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59,820,533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過戶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十四)股款存儲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十五)主辦公開承銷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認股基準日及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期間:並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訂定102年03月09日(星期六)為認股基準日,自102年03月05日至102年03月09日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03月0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辦理過戶手續。
(十七)本次現金增資將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各認購繳款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增資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八)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十九)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索取方式:請親洽上述陳列處所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檔案。
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肆、特此公告。
備註:
原102年2月26日公告第貳項第(八)之1發行新股數字誤植為125,000,000股,特更正公告為發行新股12,5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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