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光污染”9月起將有限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31 10:44
晨報記者張昱欣報導 LED顯示屏在帶來豐富信息的同時,也伴隨“光污染”和“光干擾”。從9月1日起,本市將實施強制性地方標準來加以限制。
市質監局副局長沈偉民介紹,6月17日,本市強制性地方標準《公共場所發光二極管(LED)顯示屏最大可視亮度限值和測量方法》正式發布,該地方標準分別針對戶外與戶內LED顯示屏,按照使用區域、顯示屏的面積以及屏幕周邊環境照度等進行劃分,規定了相應的限值要求和測量方法,填補了目前國內在“光污染”領域標準制訂方面的空白,對LED屏生、安裝以及使用運營單位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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