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全景網訊 中國證監會周二公布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證券化技術盤活存量資產,提升金融與企業資產的使用效率,有助於支援實體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並深化金融改革,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規定》對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類型、交易結構、交易方式等方面進行了創新與包容性設計,拓展了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空間,以推動證券公司創新,豐富固定收益產品,發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提升社會存量資產的利用效率。
《規定》共八章五十條。明確了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的範圍,為實務操作提供了明確指引;降低了證券公司從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準入門檻;提高資產證券化設立與審核效率;明確了資產支援證券可進行交易的場所範圍。
此外,《規定》還允許證券公司為資產支援證券提供雙邊報價服務,即證券公司可以成為資產支援證券的做市商,按照交易場所的規則為產品提供流動性服務。符合公開發行條件的資產支援證券,還可以公開發行,並可以成為質押回購標的。
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根據社會各方面意見,對《規定》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並及時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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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PFSTBMX,51,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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