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北市府出租古蹟 學者:大家都去「紫藤廬」尿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7 10:21
不滿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出租古蹟「紫藤廬」,北市府「委託經營管理文化館所」營運督導委員會委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文創學程教授夏學理表示,為了公有古蹟的「公益性、公共性、開放性」,他將發動親友、員工,輪流去『紫藤廬』尿尿,「看他敢不敢跟我收『最低消費額』!」
夏學理抨擊,有關北市府「出租」公有古蹟紫藤廬一案,經文化部文資局於該局官網上,以明文列舉方式指出:古蹟委外方式、委任、委辦或委託,「不含出租」,已經直接證明北市府「出租」公有古蹟之舉,係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條與第18條之規定。
夏學理質疑,北市府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條與第18條、「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全部19條條文、「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7條、第23條等法規,已經「違法濫租」公有古蹟紫藤廬。
夏學理批評,紫藤廬招租惡例一開,不僅涉及圖利特定廠商,全國769處「珍貴公有古蹟」未來將更可能尋此模式辦理,嚴重影響民眾的「文化權」,因此他將發動親友、員工,輪流去『紫藤廬』尿尿,「看他敢不敢跟我收『最低消費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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