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防膨風 北市要求發布房價須附資料來源
鉅亨網記者黃佩珊 台北 2013-05-06 09:50
為避免炒房,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發布房市銷售、價格、行為等資訊時,必須附上資料來源,否則將依公平交易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處分,預計最快5月底公告實施。
台北市地政局表示,現在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已有內政部的不動產實價登錄資訊,但仍有房仲業者公布交易價格時,與實價登錄的價格不同,容易誤導消費者。張金鶚就任後指示地政局找相關單位討論,研擬訂定管理規範,抑制不動產經紀業不當炒作行情,以建立房市秩序。
台北市地政局已發函給不動產經紀業,若經紀業或從屬人員,發布有關銷售戶數、比率、時間、統計,或有關單價或總價,以及有關購屋意向、價格變動趨勢等資訊,需說明資料來源或出處。
若不動產經紀業發布內容涉及虛偽不實、誤導消費者或市場成交行情走向,台北市地政局可依違反公平法、個資法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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