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教師兩次在學校縱火 遭到指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11 20:17
澳洲一名教師幾年前兩次在學校縱火,銷毀他的偷竊證據,法院最近審理結束,即將宣判。
這兩起縱火案分別發生在2006和2008年,澳洲法院最近審理結束,準備宣判。
這名教師叫(麥可),50歲,他是澳洲一所函授學校資深教師。他利用工作關係多次偷竊學校財物,犯案高達兩百多起。(麥可)為銷毀證據,2006和2008年兩次在學校縱火燒毀學校財務紀錄,使警方辦案更加困難,但檢察官持續調查,最近終於審理終結,法院即將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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